”劳伦斯想了想,“破坏力大概有石蟾蜍的三分之一,速度和铁尾蝎差不多,属于群居魔兽,有很强的凶性。但防御力很低,比不上任何一只在塔孜克矿区有名有姓的魔物,还是比较好对付的,10名见习骑士、5名骑士和1名大地骑士基本就能稳过,顶多有几个人受点轻伤。”
“当然,我们纳萨力克的骑士铠甲质量远比同等级的好,特别是我身上的,连石蟾蜍都破不了防,更别说森林狼了。”
言下之意,如果是纳萨力克的骑士出手,需要的人数还会更少。
“懂了。”烬恍然大悟地点点头。
劳伦斯高傲地昂起头颅,少爷总算明白他的臣子们有多么牛逼了。
“这个利兹是个雏儿。”烬作出结论。
“啊?”劳伦斯愣了,事情发展怎么和他想的不一样?
“大地骑士的实力或许做不了假,但战斗经验恐怕并不丰富,特别是行军打仗、讨伐魔物什么的,彻头彻尾的新手。”烬松了口气,这才符合中二热血少年的设定嘛,差点真把他当作什么老鸟了。
“按你的说法,森林狼就是一群弱鸡,对付这群弱鸡还要派上五倍以上的兵力再加一个大地骑士,杀鸡杀的都用上四十米长的大刀了。”
难怪那个叫罗兰的大地骑士一副憋着笑的样子,烬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对方是庆幸自己不用上场。
而那个威廉,自始自终都板着脸,好像敌人强大的无可匹敌一样。
啧啧,都是些腹黑的家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