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跑总算是找了个香火店帮忙。
这一路,却并没有那么简单,因为我在香火店,看到了一个男人。
老板,给我来两把香烛。男人走进来,约莫二十的样子。打扮得十分新潮,耳朵上有好几个闪闪发亮的耳钉。
我点点头,替他拿好东西,却见他分明没有掏腰包的动作,空无一物的手里却冒出来两张钞票。
当天夜里,我就挨了老板的批——钱少了将近五百。
雇你来这有什么用,东西卖不出去,反而还倒赔了钱!老板气急败坏,调取店里的监控,却没看见什么有用的东西。
我隐约觉得,这件事情一定与那年轻人有关。求了半天,老板才答应不辞退我,只是那损失的钱要从我的工资里扣。
这可要到何年何月才能攒够五十万,把那欠的债给还上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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