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要命的是,此话不仅仅适合宋代盐商,更适用于我们现代的各行各业。
不过,这样的营销手段,你就别指望他有什么道德底线了。等来的也是盛夏他们瞒上欺下玩命的敛财。那叫一个赚了钱就跑路,留下一堆烂账摊与百姓。
政府碍于民情,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帮他们擦了满是屎尿的屁股。
不过,擦归擦,有些东西是擦不干净的。
最后,接盘的依旧是奉公守法的平头百姓,你就是一裤衩,啥屎尿屁的,你都得接着。
如此这般的行径,无论是何时何地,都不敢由着这帮奸商的性子来。
而“天下财物,皆藏州郡”不好吗?
也是个不好界定一个好坏,世界上也没那么多非黑即白。
其中的关节,并不是豪民巨贾与官府争利,而是官僚集团之间的内部斗争。
这种内部斗争,将决定中央和地方如何切分“盐利”这块“大蛋糕”。
蔡京此法若实施,便是一个明明白白的告诉你,“穷地之宝,以佐上用”,届时“九成以上的东南盐利尽归中央”。
这一刀切的实在是太狠了,那些个嚷嚷着“遵循”了“祖宗之法”,“利在州郡”的士大夫们,肯定是一千万个不愿意。
然,这“利在州郡”的士绅们,自然也包括了那“元符太后”的娘家——东平郡王的利益范围。
于是乎,还未到中午,那东平郡王一个《乞罢蔡京进御札子》便一下子捅到了奉华堂。
上言:“……天下财物皆藏州郡。祖宗之深仁厚泽,於此见矣。”
这就是扛着宋太祖赵匡胤的棺材来背书啊!
不过,若那“香孩儿”在天有灵,也会瞪着个大眼,噙着眼泪,表示这他妈的就是摆我的冤枉啊!但凡他还能说一句话,早他妈的骂街了1
词都帮他想好了,“郡你爷个头!郡你娘个头!我想要!他们倒是得给我!”
然,疏中所言“凡说新法便民者,都是谄佞辈所为,实则害民非浅……应效祖宗三分之法,以民为本……”之字句,倒是让那,且在奉华堂躲清静的文青官家,掐了字恨恨的挠墙。
咦?为毛这小文青如此生气?
其实吧,也没啥,就是因这“三分法”的来由。
什么是三分法?
又是个说来话长的话题,都讲明白了,基本上我写的恶也不是什么小说了。
简单的说吧。
“三分法”始于唐宪宗李纯。
安史乱后,因藩镇割据,赋税收入中解送中央财政者日见短少。如此,中央财政便到了一个窘迫的境地。
为此, 唐宪宗诏令:
各地赋税收入一分为三:
其一上供,解送中央府库。
其二送使,解交节度观察使。
其三留州,由州县存留自用。
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“上供、送使、留州”财分有三的“三分法”。
这种财政管理体系在宋初也是得以延续的。
其中“上供”与“留州”分别是交由中央的部分和各州县自留的用度。
这两者的构成比,在唐末及五代十国时期也不是个完全的相同。
而在宋,这两者比例的此消彼长,也成了中央与地方进行经济博弈的重要战场。
于是乎,“送使”税款的去留,便成了“三分法”中的重中之重。
因为,这个是有先例可循的,也是有现成的教训的。
自安史之乱爆发后,唐代各地节度使尾大不掉的局面,也开始形成。
正是因为这样的局面,最终导致各个节度使们,以各种名义,截留地方向中央输送的税赋。
这也就是“送使”之名的由来。
然,宋继唐制,这种逐渐衍化而成的积习,也不可救药的导致了极其恶劣的影响。
为了防止这种地方劫夺中央财政收入的事件继续发生。
宋自开朝以来,朝廷就开始着手对地方税赋的调整。
但是,调整是调整了,但是也是个换汤不换药,调整的,连个新瓶子就懒得用了。
于是乎,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。原先税收中的“送使”部分,该不流入中央还是不会流入中央,但是,却被地方的转运使们逐渐的掌控。
转运使之权虽归属于中央,不过,作为转运使官员的所有行政命令,却均与所在地方有关。其政绩好坏,也会跟地方的兴衰挂钩。
这就很难缠了。
在这种情况下,作为一个朝廷派去地方的转运使,究竟是要倾向于地方?还是倾向于朝廷?那就得看他个人的心情了。
什么是好心情?
这事……诶……那就看谁给的好处多呗。
于是乎,便有了崇宁五年,曾布大殿上狂喊的那句“伏以四方财物,乾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