脏,喉头滚动,口水止不住地往下咽,却乖巧地没有再闹。
不多时,肉香四溢。小白抱着那只烤得焦黄流油的野兔,男孩抓着滋滋冒油的野鸡,两人一兽在夕阳的余晖中大快朵颐。那是贫瘠岁月里最奢侈的幸福。
突然,一阵细若游丝却又撕心裂肺的啼哭,穿透了水湾的迷雾。男孩咀嚼的动作戛然而止,他猛地抬起头,脖颈伸长,耳朵捕捉着那一丝不寻常的声响。下一秒,他扔下手中还剩半只的野鸡,如离弦之箭般冲向水湾。
片刻后,他端着一个简陋的木盆归来。盆中,竟躺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,浑身湿透,却难掩眉宇间的贵气。
刚一落地,肉香便钻进了小女娃的鼻息。她挣扎着爬出木盆,摇摇晃晃地站直身子,像只刚学会走路的小鸭子,奶声奶气地冲着小白喊了一声:“狗狗。”随即,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,一把揪住小白蓬松的绒毛,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伸向那只被啃了一半的兔子。
那一刻,命运的红线悄然系紧。从此,男孩、女娃,还有那只被唤作“小白”的“狗狗”,在这片苍茫大地上相依为命。
居无定所,风餐露宿。他们抓鱼、狩猎、采摘野果,在饥一顿饱一顿的挣扎中,任凭四季轮回。这一晃,便是整整三年。
小女孩长大了,能帮男孩分担劳作了;而那个叫小白的家伙,也终于露出了真身——它竟是一只通灵性的白狐。它不仅能听懂人言,更是捕猎的好帮手。三人不再满足于阴暗的地窝子,他们决定亲手筑巢。
半年光阴,汗水浇灌出一座三间的土坯房,木栅栏围起了一个小小的家。女孩聪慧过人,学什么都快,很快便成了男孩的得力助手;小白更是神通广大,寻踪追迹无一失手。日子终于有了盼头,仓廪渐实,不再受冻馁之苦。
渐渐地,荒原上聚起了人气。三年后,这里已是一个三百余人的村落。因男孩是拓荒的第一人,又是这方天地最坚实的脊梁,他被推举为村长。炊烟袅袅,笑语盈盈,仿佛幸福会永远在此驻足。
然而,美好的事物总是易碎。
那一日,苍穹骤变。阴云如墨汁般泼洒而下,雷电狂舞,白昼瞬间化为黑夜。在那令人窒息的雷暴过后,云开雾散,小院里却空空荡荡——小白不见了。
小白失踪不过三日,一位老妪突兀地出现在村口。她目光如电,一把拉起正在玩耍的小女孩,随手扔下一包沉甸甸的银钱,转身欲走。
女孩哭喊着不肯离去,老妪的声音冷硬如铁:“你叫公孙青衣,你父亲是一国之王。今日寻回你,你必须跟我回去!”话音未落,她不由分说,挟起公孙青衣腾空而起。
风声呼啸中,只飘落下女孩带着哭腔却无比坚定的呼喊,那是她留给这片土地最后的声音:“哥哥!等我……等我回来嫁给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