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灯光下像流动的铜水,爪尖微蜷,仿佛随时会跳起来。
章行志站起来,走到跟前,低头看着那张皮子,伸手摸了摸。他的手指粗糙,骨节粗大,是几十年握刀握枪磨出来的。
指腹在皮毛上滑过,虎毛被犁出了一条沟,分开,又合上。
“新皮子?”
章茂才在旁边道:“十来天前,宗义在黄龙山打的。”
章行志诧异地“嗯”了一声,“黄龙山?那地方老虎不多见。”
他目光陡然锐利,像两把刀突然出鞘,“你独自去的?”
“是,一个人在树上埋伏了半天。”
“用的什么枪?”
“毛瑟步枪。”
章行志点了点头,站起来,坐回椅子上。
他端起茶盏,抿了一口,放下。他还是被章家这个后辈小子震惊到了。
“好、好。”不知道说的是皮子还是章宗义打虎。
虽然语气很平淡,但他的眼睛是亮的——那亮光不是灯映的,是从里面透出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