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抬头看了张小米一眼,也没寒暄,直接把最上面那本案卷推了过来。
“看看吧。”
张小米接过来,翻开第一页,眉头就拧了起来。
案卷封面上用钢笔工工整整写着三个字:陈占山。
他坐下来,一页一页地往后翻,越看心里越沉。
陈占山,男,四十七岁,南方沿海某市国营贸易公司的负责人。
这人在单位里干了快二十年,从最基层的办事员一步步爬到一把手的位置,上上下下的人头都熟,业务也精。
单位里的人提起他,都说这个人有能力,办事活络,在改革开放之后很快就摸清了新政策下的门道,把公司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。
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个“活络”上。
从1980年开始,陈占山利用职务之便,以公司经营周转为名,先后多次挪用公款,总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万。
这些钱一部分被他用来私下倒卖紧俏物资——钢材、化肥、柴油、计划内的工业原料,什么紧俏他倒什么。
物资从国营渠道以计划价拿进来,转手就按市场价卖出去,中间的差价全部进了他自己的口袋。
这在当时有个说法,叫“官倒”。
老百姓提起这些人,恨得牙根痒痒。
案发的过程也颇有戏剧性。
1982年8月初,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了《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》,各地开始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。
陈占山公司里的一名会计在对账时,发现了好几笔来路不明的大额支出,越查越觉得不对劲,心里犯起了嘀咕。
这人犹豫了好几天,最终还是把情况反映到了上级主管部门。
事情一下子就捅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