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股香气更加浓郁了——不冲不烈,却像是一根看不见的丝线,顺着鼻腔一直钻到肺腑深处,光是闻着便觉神台清明、浑身通泰。
初予仙双手捧起酒杯,先是凑到鼻端深深吸了一口,闭上眼睛,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,像是被那股酒香抚平了好几道。他睁开眼,小心翼翼地将酒杯送到唇边,先抿了一小口,含在嘴里品了半晌。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瞪大,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,将酒咽了下去。
一股温和的暖流从腹中缓缓升起,顺着经脉扩散至四肢百骸。
初予仙这些年跟着林依依风餐露宿、四处奔波,身上的关节每到阴天下雨就隐隐作痛,腰背也时常酸痛难忍。
可这一口酒下去,那些老毛病像是被人用热毛巾敷过一样,酸痛感竟褪去了大半,全身都暖洋洋的。
老管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——五根常年拿算盘、握缰绳、劈柴火的手指,骨节粗大红肿,此刻却舒坦得不像是自己的手。
他忍不住用力拍了一下大腿,啪的一声脆响,把旁边正在喝酒的阿星吓了一跳,酒都洒了半杯:“坏了坏了!”
林依依正沉浸在酒水带来的奇妙感觉之中,那股暖意在她体内缓缓流淌,舒服得让她差点闭眼轻叹。听到初予仙这么一嗓子,她睁开眼睛转过头去,不解地问:“老初,这么好的酒,你说什么坏了?”
初予仙苦笑着摇了摇头,将杯中最后一口酒小心翼翼地喝完,连杯底那一滴都舔了个干净:“今天喝到了这么好的酒,以后再喝别的酒——恐怕再好的酒,也没什么味儿了。”
他说这话时语气半是满足半是遗憾。满足的是这辈子总算喝到了神仙一般的酒,遗憾的是以后再也喝不到了。
林依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那笑声清脆得像银铃跌落玉盘,全然不似她平日里刻意压低的男声。她意识到失态,连忙用折扇挡住半张脸,咳嗽了一声,将声音压回沙哑:“老初,在先生面前,别这么大惊小怪的。”
初予仙嘿嘿一笑,将酒杯轻轻放在桌上。虽然真的很想再来一杯,但他也是老江湖了,知道这酒绝非凡品,绝不是市面上花银子就能买到的寻常货色。
他方才只喝了一杯便觉得浑身通透,光凭这效果,就知道这酒比同仁堂最贵的药酒还要珍贵。
能厚着脸皮讨一杯已是人家大方,再要就是不知好歹了。他朝陈墨抱了抱拳,以示谢意,没有再开口讨要。
陈墨笑了笑,端起自己的酒杯抿了一口,目光在几人身上扫过:“我看几位也不像上海本地人。咱们在这酒馆碰见好几次了,也算是熟人了。不知几位怎么称呼?”
初予仙放下酒杯,主动介绍起来。他指了指林依依:“这是我们家少爷,姓林,单名一个一字。”
林依依朝陈墨微微点头,折扇在手里转了个圈,算是打过招呼。
初予仙又指了指自己:“老朽初予仙,因为年纪大些,他们都叫我老初。在外面跑腿办事的命,伺候少爷十几年了。”他说话时脸上带着慈和的笑容,语气却拿捏得恰到好处,不卑不亢。
他指了指正在埋头吃菜的小胖子:“这是阿星。”小胖子抬起头,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,含含糊糊地冲陈墨点了点头,油光锃亮的嘴唇动了动,大概想说“先生好”。
老管家又指了指旁边那个瘦小的年轻人:“这是皮六,平时负责打听消息,跑得快,人也机灵。”
皮六放下酒杯,朝陈墨客客气气地抱了个拳,露出一个略带羞涩的笑。
最后他指向坐在外侧、身材魁梧得像一扇门板的壮汉:“这是铁鼓。力气大,干活踏实,一个人能顶三个扛包的。”
铁鼓不善言辞,只是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,憨厚地点了点头。他坐的那把榆木板凳在他身下显得格外可怜,每当他挪动一下,板凳就发出一阵吱呀声,仿佛随时都会散架。
介绍完毕,初予仙看向陈墨,目光里多了几分郑重:“我看先生也不像上海本地人——说实话,先生这气度,老朽活了五十多年也不曾见过第二份,不知道该怎么称呼?先生来上海是游玩的,还是做生意?”
陈墨放下酒杯,笑道:“在下陈墨。的确是来做些生意。前些日子从外地倒了一批货来上海,这几天正在等买家,闲来无事便四处逛逛。”
林依依听到“陈墨”两个字,在心里默默记下了。她用折扇挡住半张脸,悄悄打量了陈墨一眼——这人说话气度从容,语气不紧不慢,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超然感。那份容貌和气质,都让她忍不住心折。
她端着酒杯,忽然开口问道:“先生方才说我是南边口音——先生的口音也不像本地人,倒像是北边的。北边这两年不太平……”
随后,两人就着这个话题闲聊起来。
陈墨随口说了几句在文县的见闻。文县虽然小,但离天津近,军阀来来去去的消息从来不少。
林依依又问他做的什么生意,陈墨便拣了些无关紧要的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