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手里拎着一根拇指粗细的荆条,上面还带着倒刺。
几个身强力壮的乞丐紧随其后,拖着一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,将他死死按在破庙中央的长条板凳上。
“长老,我没偷懒,我没私藏。”那少年拼命挣扎,双手死死抓着板凳边缘,指甲都抠出了血,“这是我自己赚的钱,是我帮人干活赚的。”
“还敢顶嘴。”
那六袋老丐一脚重重地踹在少年的侧腰上,唾沫星子喷出老远。
“给我打,狠狠地打,让他知道什么是丐帮的祖宗家法,什么是污衣派的规矩。”
啪!啪!
荆条裹挟着风声,狠狠抽打在少年瘦弱的脊背上。每一次落下,都带起一道血痕,声音清脆而残忍。
少年的惨叫声凄厉刺耳,听得人头皮发麻。
黄蓉眼中闪过一丝怒意,右手手指微扣,一枚石子已然滑入掌心。
但见路明非没有动作,也只能咬着嘴唇,强行忍住出手的冲动。
路明非此刻眉头紧锁,合上账册,凑到一个正在捉虱子的老乞丐的旁边,低声问道:“老丈,这孩子犯的事很重吗,是偷了东西,还是出卖了帮里的兄弟?”
那老乞丐懒洋洋地瞥了路明非一眼,喉咙里咕噜一声吐了一口浓痰在地上,一脸的鄙夷和不屑。
“呸,比偷东西还丢人,这小兔崽子,简直是污了咱们污衣派的门风。”
“哦?”路明非眉头紧锁,心中疑惑更甚,“到底何事?”
老乞丐冷哼了一声,指着那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少年说道。
“这小畜生,前几天居然偷偷跑去城里的铁匠铺,给人拉了三天风箱,累得跟狗一样,赚了几十文钱。他不把钱上交给帮里,也不拿去买酒肉分给大伙儿也就算了,竟然去买了一双新布鞋,还买了一块猪胰子,跑到河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。”
路明非被这番话说得一愣。
黄蓉更是瞪大了眼睛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看着老乞丐那理直气壮的表情,路明非一时之间竟没反应过来。
“这,有什么不对吗,靠力气赚钱,买鞋穿,洗澡,难道不是好事?”
“好事?”
老乞丐猛地转过头,瞪大了浑浊的眼睛,声音尖锐地拔高。
周围几个麻木的乞丐也纷纷转过头来,用一种看异类,充满敌意的眼神盯着路明非和黄蓉。
“你懂个屁,咱们是乞丐,是要饭的。咱们的本分就是脏,就是穷。你穿个新鞋,洗得白白净净,脸上没一点灰,谁还可怜你,谁还施舍给你饭吃?”
老乞丐情绪激动,指着那个已经不再挣扎,只能发出微弱呻吟的少年,气得咬牙切齿,仿佛那少年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。
“这小兔崽子是想当少爷吗,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。入了污衣派,就要守污衣派的规矩,安贫乐道懂不懂?他这是忘本,他这是想骑在咱们大伙儿头上显摆。”
路明非沉默了。
黄蓉也是从未想过,世间竟有如此扭曲的道理。
两人看着那个少年被打得昏死过去,看着行刑的六袋老丐将那双还未穿几次的布鞋投在篝火里,直到布鞋化为灰烬。
周围的乞丐们看着这一幕,脸上没有任何同情,反而流露出一种报复后的快意。
仿佛只要把这个想变干净的人拉回到泥潭里,他们自己身上的泥垢就不再那么刺眼。
路明非的手在袖中握紧了拳头。
这种恶,一种自我阉割,一种将懒惰和愚昧神圣化的扭曲逻辑。
比净衣派的贪污腐败更加令人窒息。
当晚,路明非在账册上写下一段话,笔锋如刀,划破纸背。
“信州污衣派,以脏为荣,以懒为德。视劳动为耻辱,视乞讨为天职。高层以此愚弄底层,底层以此自我麻痹。那种所谓的安贫乐道,不是气节,实乃精神之自宫。此病不除,丐帮永无脊梁。”
……
离开破庙后,路明非与黄蓉一起,潜入了城中最豪华的酒楼聚义楼。
此刻已是深夜,聚义楼顶层的雅间内却是灯火通明,暖意融融。
路明非和黄蓉伏在房梁之上,透过瓦片的缝隙向下看去。
黄蓉轻轻吸了吸鼻子,在路明非耳边低声数道。
“那是长白山的熊掌,那是陈年的花雕,那盘看似普通的是白玉蹄花,需用几十只老母鸡吊汤慢煨三个时辰……哼,这一桌子菜,少说也要百两银子,够那个破庙里的乞丐吃上好几年饱饭了。”
坐在主位上的,赫然是信州分舵的舵主,一位净衣派的八袋舵主,姓梁。
他身穿绸缎长袍,红光满面,肥硕的手指上戴着三个金戒指。
坐在他对面的,则是当地的盐帮帮主和一位身穿官服的县丞。
“梁舵主,这次漕运的生意,还要仰仗贵帮的兄弟帮